租客拖欠房租3万余元,房东着急收款却又被骗走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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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5月21日 预览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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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19:09·北京日报客户端·发布于北京

因为急于收回房租,北京一名房东掉进了租客的圈套,先后为租客垫付诉讼费、执行费等,共被骗取14万余元。记者近日从顺义法院获悉,租客赵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无固定收入的赵某长期拖欠房租达3万余元。“什么时候能转给我?”面对房东的催租,赵某谎称,与之前任职公司有劳动仲裁,仲裁结束后拿回数万元工资便能一次性支付租金。
见房东急于收回租金,赵某以需要缴纳诉讼材料费、执行费用、银行手续费、税费等虚构事由,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仲裁工作人员等身份,多次骗取房东钱款。
“您好,这边需要转户缴纳624元。”“我们打款是仲裁对接,所以有好几个部门需要收款,但是会返款的。钱交给银行或者给赵某,由他的责任人网上汇款。”面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说辞,房东深信不疑,并慷慨解囊。
以这样的方式,赵某先后骗取房东共计14万余元。后房东联系不上赵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这才报了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赵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生活中,这类骗局往往周期较长,诈骗分子实施诈骗行为时往往会一人分饰多角,利用被害人急切的心理实施诈骗,并且诈骗行为大多数为一环套一环,每次诈骗金额不会太大,被害人身在其中往往很难辨别,从而“越陷越深”。在发现自己被骗时,第一步应保留好对方的账户姓名等信息并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第二步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取证,提供有助于破案的线索及证据、转账记录,从而尽早追回损失;第三步,凭相关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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