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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环保督察遭“指豚为鱼”,荒诞背后是地方监管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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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22:49·南方都市报·发布于广东

日前,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西省鄱阳湖保护修复不力、生态环境问题多发等。据《中国环境报》披露,督察暗访期间发现江豚受困油污区域,却被当地官员矢口否认的情况。对体态特征明显的受困江豚,当地官员一度只承认“它只是条大青鱼”,直到督察组再三坚持才得以助其脱离油污区。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负责人5月17日回应称:“它游走的时候是活的。”
到底是江豚还是大青鱼,专业的判断交给专业的人。如今发生如此匪夷所思的一场争论,看似荒诞,实则有因由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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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督察组:鄱阳湖有江豚因渔网缠绕惨死、小江豚在油污中挣扎
媒体报道还原的彼时场景令人吃惊:环保督察组现场发现江豚,目睹其“在油污里转圈、挣扎,想找到逃离油污的路,但都失败了”,但当地官员依然对此矢口否认,用“绝对不可能是江豚”抵赖,进而退而求其次找补这是黑鱼或者水獭,再退一步还坚持“这只是小概率事件”。
通报措辞不可谓不重,“整治流于形式,影响湖区水质,阻断河湖水系连通。同时,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落实不到位”。鲜活的督察暗访细节,为公众呈现出真实的监管执法之困,被拣选为典型案例发布,更说明相关情况并非“小概率事件”,而是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上级部门督察到场,地方官员却明目张胆地否认、反驳和抵赖,这一荒诞剧反映出地方监管部门的失职。
江豚是长江现存唯一的鲸豚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检验长江大保护成效和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物种,于本地负责官员而言,说不认识江豚实在说不过去,一连串的睁眼说瞎话和步步为营的攻防战背后,显然另有隐情。
2024年3月督察组暗查发现,涉事工程正在进行疏浚作业。3月22日和24日,疏浚船发生两次漏油事故,建设单位“既未报告也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放任油污污染周边湖面。于是此后出现“指豚为鱼”的荒诞剧,幸好这次江豚得以脱困,但担忧在所难免——因为漏油事故“既不报告也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又有多少江豚未被发现、无人救助?
涉事的九江港星子港区沙山作业区隶属于江西省港口集团,相关项目在当地拥有各种耀眼的头衔:“2022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港口集团智慧工地试点项目”以及“省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等。对于这样一个属于地方标杆工程的重点项目,因为已经制定了工期目标,于是为工期让路便可能成为地方压倒一切的任务,而监管部门也或许在以某种监管缺位的方式做着“贡献”。
当地为涉事工程做的环境影响专题论证报告中明确工程水下施工应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3—6月)及鱼苗摄食育肥期。而按照规划,“批复的工程进度就是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显然这里面存在时间冲突,那为何行业部门会做出“对鱼类影响小”的判断?是谁在为此做疏通工作,又为何会有自上而下对生态保护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批次环保督察的典型案例通报中,湖北洪湖水质治理也被批存在类似问题。“不碰硬、慢作为,流域规划统筹不力”的背后,究竟是监管能力不足,还是监管意愿欠缺?又是什么导致地方监管执法对问题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消极不作为?
典型案例通报后,整改必须彻底,个案问责不能局限于“指豚为鱼”的具体执行人和疏于污染治理的项目方,更要深究包括批准工程违背规律动工的有关部门以及为此背书的机构。问责结果要透明,信息公开必须详尽,而不能以“表面上立行立改,实际上却下不为例”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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